信息工程監理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職業,其監理工程條件復雜多變。 尤其是軟件應用系統,在實現中經常會出現很多特定的情況。 雖然有成熟的監督理論控制方法,但如果照搬教條,實際操作上未必可行,還可能造成項目管理成本失控。 因此,應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合法的前提下,制定靈活、科學、合法、有效的解決方案。 這與土木工程監理有很大不同。 這就要求信息監管企業在具體項目中不僅要遵循基本的監管方法和理論,而且要善于預見風險,靈活、可行、合法應對風險,做好變更管控。 切實發揮信息工程建設的監督協調作用。
引入專門的軟件第三方測試,承擔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角色。 在本項目中,僅項目乙方的數據檢驗負責數據檢驗報告,不參與項目建設。 在這種項目運作情況下,項目中出現了特殊的乙方。 與甲方簽訂合同,預算用于工程考察經費。 項目初審通過后,監理組織召開專題監理會議,配合相關項目部。 要求承包商、數據測試方、數據測試方針對項目目的、數據格式特點、軟件接口的可擴展性、授權審核等共同制定數據及應用系統測試計劃 數據調用,并與構建器和直接用戶合作。 雙方當事人共同審查方案,技術試驗方案通過后,報項目主管部門、采購中心等項目有關部門備案實施。 從項目后期的實際效果來看,該方法更適合本項目的數據檢測工作,符合法律法規,有效規避數據質量控制風險。